User talk:Manchiu/Archiv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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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維基用戶wheeler1526,以下內容為回應用戶Stevencocoboy昨日對本人之毫無證據的指控,本人承諾願意對以下內容負任何法律責任,望管理員耐心詳閱,感激不盡!
“你知道吗?”已经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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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學棒球錦標賽
- 管理員,您好,我本身是個新手,有關世界大學棒球錦標賽,在今年度舉辦的世大棒於官網上是寫Statistics WUC Baseball第六屆,之前曾改過,不過又被修正回來,這跟之前U23是一樣的問題。還懇請幫忙,謝謝。--Good BAboy(留言) 2018年9月6日 (四) 12:02 (UTC)[回复]
關於用戶Stevencocoboy的指控
管理員:<>
您好!
(注:文中所有標註為*處本人均有相關官方媒體報道網頁存檔,只因在此post出網頁地址會被認定為發佈廣告而無法編輯,因此以*代替。若管理員需要,本人可另行提供。)
關於用戶Stevencocoboy向閣下舉報本人一事,以下為其說話,本人愿一一說明:
“首先要向管理員你講聲感謝,其實昨天已經想向你反映問題,但沒有時間所以才拖延至依家先向你反映,因在馬德鐘版面的代表作一欄上不能達成共識(其實之前係成功達成共識,但唔知點解該用户突然違反承諾),所以我認為最好做法就是避免把該項資料加入在內(可以既話應暫時刪除代表作的資料,因存在爭議性),但該名用户不斷分身開不同ip去加入資料,完全唔理我的勸告,而且佢好似將wiki版面當成fans page,按照佢自己的個人喜好隨意更改資料,尤其是角色性質,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而且在劇集跳躍生命線佢竟然只寫馬一人係領衍主演,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正路男女主角都會係領衍主演),所以我希望管理員可以對馬德鐘版面實施全保護(因該名用户會繼續不斷分身開不同ip,半保護對佢無效),麻煩唒啦管理員"
第一,所謂“代表作品共識”,只是Stevencocoboy單方面提出,本人並沒有答應,只不過因Stevencocoboy頻繁進行回退動作導致“馬德鐘”詞條被鎖定無法編輯,因而沒有繼續討論。當時討論頁面地址如下*,可以見到最後僅為Stevencocoboy單方面提出,本人並無答應,亦不能算作“共識”。
所謂的爭議點,在於《鳳凰四重奏》一劇是否算做馬德鐘的代表作。Stevencocoboy的理由是《鳳》劇為大女主戲,且馬德鐘並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帝(請參見上文post出的Stevencocoboy與本人的對話存檔頁面)。根據可查資料,《鳳》劇在香港收視率達37點,馬德鐘本人亦憑藉此劇提名視帝五強,並且成為大熱(當年的網上投票及賠率、媒體新聞本人全部留有存檔,只是無法在此post出,管理員若需要,本人願意提供全部證據,以證實大熱絕對非虛),雖然未能奪獎,但有許多內地及海外觀眾都係因為《鳳》劇而認識馬德鐘,絕對稱得上代表作。雖然此劇為女人戲,但作為男主角的馬德鐘一樣出彩令人印象深刻,否則如何能成為視帝大熱?更遑論馬德鐘曾憑此劇中“戴立仁”一角獲得馬來西亞華麗電視劇大獎我的至愛角色獎,絕對稱得上著名角色。且“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一項最初由其他用戶撰寫,並非本人(管理員可查看該詞條的修改記錄),證明亦有其他觀眾認為《鳳》劇為馬德鐘代表作之一。另外,管理員亦可參考香港討論區於2015年9月14日“那套是馬德鐘的代表作”的post文(*),入面亦有多位網民提及《鳳》劇為馬德鐘的代表作,可見這一點是得到廣泛認同的。而之後Stevencocoboy卻憑藉其一人之主觀想法將《鳳》劇刪除,並且不允許其他用戶添加。試問,Stevencocoboy以何憑據認定他個人的一己之見是正確的,而上述諸多觀眾及網民的意見卻是錯誤的呢?
而Stevencocoboy更以一己之愿憑主觀認定,便將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一項全部刪除,請問為什麼Stevencocoboy主觀認為不是就一定不是呢?如果如此,本人是否可以根據Stevencocoboy的標準(暫且不論Stevencocoboy的標準是否合理)而認為《歲月風雲》非佘詩曼的代表作(因此劇為男人戲,且佘詩曼並無憑此劇獲得視后)、《難兄難弟》非宣萱代表作(因此劇為男人戲,宣萱亦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后,反而另一女主角張可頤獲得最難忘女主角獎項)、《飛虎II》非鐘嘉欣代表作(因此劇同為男人戲,鐘嘉欣同樣沒有憑此劇獲得視后),而將上述三位演員代表作品一項全部刪除呢?只係因為Stevencocoboy註冊時間長、修改的詞條多,他所說的就一定是正確且合理的嗎?明明從上述post文不難看出的廣泛認同的事實,維基百科僅因為一個用戶的主觀想法,就可以全部刪除嗎?請問Stevencocoboy有何權力霸佔詞條、認為他自己是正確的而不允許其他人更改呢?
綜上所述,“按照佢自己的個人喜好隨意更改資料”者實為Stevencocoboy,並非本人。
第二,關於“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對於此項指控,本人提出反對。
馬德鐘詞條中所有標明特別演出或客串的劇集如下: 《勇探實錄》、《四葉草@赤沙印跡》、《生活啟示錄》、《制裁者聯盟》、《軒轅劍之漢之雲》、《私立蜀山學園》、《百慕迷蹤》、《慾望之城》,上述劇集確屬客串,請參考以下相關媒體之新聞通告表明馬德鐘為客串(包括香港及內地媒體,因部分劇集為內地劇,香港並無媒體新聞): 《四葉草@赤沙印跡》(星島日報)* 《生活啟示錄》(此為視頻網站愛奇藝的《生活啟示錄》片頭曲視頻,於第49秒出現的字幕明確寫出馬德鐘為友情出演)* 《軒轅劍之漢之雲》(鳳凰網)* 《私立蜀山學園》(網易娛樂)* 《百慕迷蹤》(搜狐娛樂)* 《慾望之城》(搜狐娛樂)*
《勇探實錄》由於年代久遠已不可考,但此劇“客串”並非本人所寫,管理員可查看“馬德鐘”詞條的更改記錄。《制裁者聯盟》由於製片方一直保密,因此無法找到媒體新聞,系馬德鐘經紀人表示其為客串,管理員可聯繫馬德鐘經紀人證實(其經紀人聯繫方式列於馬德鐘本人的新浪微博賬號簡介中)。
綜上所述,並不存在本人“有部分劇集明明只係配角但卻寫成特别演出或客串”的情況,請管理員要求Stevencocoboy列出上述指控的證據表明並非客串,如證實確非客串,請管理員修改,本人絕無異議。
第三,“而且在劇集跳躍生命線佢竟然只寫馬一人係領衍主演,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本人提出反對。(另外,在此糾正Stevencocoboy的錯別字,是“銜”非“衍”)
《跳躍生命線》一劇由馬德鐘領銜主演,絕非本人杜撰,而是製片方電視廣播有限公司與2018年3月19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的香港影視展中向各大媒體發出的通稿中所寫,部分列舉如下:
網易娛樂:* 搜狐娛樂:* 新浪娛樂:*
以及其他媒體包括中國經濟網、觀察者網、人民網等等不盡錄,上述媒體報道均有明確寫出“馬德鐘領銜主演的醫療劇《跳躍生命線》”字樣。另外,管理員亦可於新浪微博查看賬號為“TVB劇評社”於2018年3月19日18:20發佈的微博通稿,該博主為通過新浪官方認證的網絡媒體,而該博主亦於上述微博的評論中表明所發通稿為“官方給的文案”。 Stevencocoboy原文中所寫“正路男女主角都會係領衍(應該為“銜”)主演”,本人認為官方文案即為“正路”,而非Stevencocoboy的主觀認定為“正路”。除此之外,香港媒體《東方新地》在介紹《跳》劇時亦以“馬神(即馬德鐘)做救人英雄”為標題(*),可見馬德鐘為領銜主演亦為各媒體認可。而第二男主角何廣沛及女主角劉佩玥均於“主演”中明確列出,本人絕對尊重任何一位演員的付出,絕無“完全無視另一男主角何廣沛同女主角”。
綜上所述,對於此項指控,本人不能認同,請管理員要求Stevencocoboy列出任何證據,如有任何官方通稿表明領銜主演另有他人,請管理員修改,本人絕無異議。
第四,Stevencocoboy過去曾多次修改“馬德鐘”詞條,並刪除部分重要信息。但其修改內容曾出現多處錯漏,例如馬德鐘的EP專輯《爭霸》為2006年發行,Stevencocoboy曾錯誤修改為2007年。再如馬德鐘與無線電視的經理人合約已於2011年終止,但Stevencocoboy曾錯誤修改為2017年,後經本人指出方修改正確(詳情管理員可參見“馬德鐘”詞條修改記錄以及本人與Stevencocoboy討論頁面存檔)。另外,管理員可查看“馬德鐘”詞條的修改記錄,Stevencocoboy從未對此詞條進行過有價值信息的貢獻(例如馬德鐘出演的劇集、獲得的獎項提名或發行的音樂作品),而僅對詞條中諸如代表作品、標點符號、語句語序等進行錙銖必較但對詞條信息並無任何價值的改動,由此可見,Stevencocoboy對“馬德鐘”詞條並非足夠了解,在此情況下對詞條做出錯誤修改,本人不能苟同。因此,本人對其在並不足夠了解的情況下隨意修改詞條正式提出質疑。
第五,本人的確曾經使用“GTSsss”及“ZY8808”兩個賬號對“馬德鐘”詞條進行修改,但全因Stevencocoboy不斷於本人賬號的討論頁面進行留言擾亂,本人無奈方轉換賬號。此舉僅為阻止Stevencocoboy進行不合理修改,因本人加入維基百科時日尚淺,並不了解任何其他有效方法。在此對造成的任何不便表示深刻歉意。本人聲明絕無利用上述兩個賬號對其他詞條做任何修改,亦絕無此意圖。管理員對上述兩個賬號的封禁,本人絕無異議,亦承諾今後不會再使用上述賬號,決不食言。
上述內容,如管理員要求額外資料及證據,本人願意提供並承諾全力配合。但對於Stevencocoboy憑一己主觀意願而刪除詞條中有效信息、缺乏足夠了解的情況下做出錯誤修改、霸佔詞條不允許其他人修改以及對本人做出污衊指控的行為,本人正式提出質疑。昨日管理員進行封禁動作後,本人原本並無異議,唯於無意之中見到Stevencocoboy向管理員對本人進行毫無證據之無端指控,本人非常震驚,義憤填膺之下寫此長信,並附上全部可於此提供之證供,本人在此對管理員的耐心閱讀表示感謝,以及耽誤閣下的時間表示歉意!請恕本人不能接受Stevencocoboy對本人的指控,除非Stevencocoboy列出確切證據,亦對Stevencocoboy對持不同意見的用戶向管理員單方面做出污衊指控的行為表示不能認同。懇請管理員勿輕信一面之詞,兼聽則明,給予正確的處理。再次重申本人對管理員對本人進行的封禁動作並無異議,但鑒於Stevencocoboy曾經對“馬德鐘”詞條做出的錯誤修改,請管理員封禁本人的同時,封禁Stevencocoboy修改“馬德鐘”詞條的權力,並將“馬德鐘”詞條中“代表作品”及“著名角色”加返,或將“佘詩曼”、“宣萱”、“鐘嘉欣”詞條中“代表作品”及“著名角色”刪除,以示持平公允。
此致,祝好!
Jedwei95的VIP
在此君的封禁案中,在下曾多次刪除非維基權限和維基榮譽的模板。《用戶頁指引》裏只列明不允許加入維基權限和維基榮譽模板,但並沒有規管維基小組(如反破壞工作小組)模板的使用。如果某編輯加入小組模板的那一刻並非該小組的成員,那麼在下是否可以直接刪除這些模板?(閣下在這裏留言就可以了,在下會看見的)謝謝。--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26日 (五) 12:47 (UTC)[回复]
嗯,按道理是要移除避免誤導的。但我又覺得可按情況而定,如反破壞小組、學生會需申請才能加入,需移走無正式申請的用戶;而其他如維基惡魔等,自行標識似乎沒多大問題。站務繁重吃力,閣下辛苦,祝好!--千村狐兔(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15:34 (UTC)[回复]
- 感謝閣下的關心和解答,站務工作確實不容易的!--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簿 2018年1月26日 (五) 16:36 (UTC)[回复]
懇請協助恢復條目的穩定版本
可否請閣下依方針WP:保護方針#编辑被保护的页面:「若頁面出現編輯爭議需要全保護,管理員可以在執行保護之後,由保護的管理員本人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如果在爭議之前有一個清晰的點。
」協助將根本博條目恢復為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Matt Smith(留言) 2018年1月15日 (一) 09:09 (UTC)[回复]
多謝閣下。--Matt Smith(留言) 2018年2月3日 (六) 18:05 (UTC)[回复]
80.71.141.122
你之前封禁的80.71.141.122,去年我比對編輯,認為像Leosanzo,我昨晚再封禁Leosanzo後,他就用這IP亂搞同條目了。--Outlookxp(留言) 2018年2月10日 (六) 00:36 (UTC)[回复]
近期這個破壞者經常出沒,建議封整段IP。順道附上他現時用的IP段:101.138.0.0/23。祝您新年快樂,身體健康!--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8年2月11日 (日) 13:25 (UTC)[回复]
- 不客氣,謝謝星章。--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簽到)發表於 2018年2月12日 (一) 03:30 (UTC)[回复]
春节快乐!
送您一大包巧克力金币 | |
祝新年进步,顺利当选行政员! ⌬胡蘿蔔 2018年2月15日 (四) 09:18 (UTC)[回复] |
邀請出席維基百科編輯教學聚
Manchiu/Archive6君台鑒 香港維基人謹定於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六)下午二時1,假上環荷李活道233號荷李活商業中心10樓(亞洲藝術文獻庫)舉行維基百科編輯教學聚2,現誠邀 閣下撥冗出席。參加本活動者可協助入門編輯掌握編輯技能,為3月底用戶組與亞洲藝術文獻庫合辦的藝術+女性主義編輯聚熱身,至下午六時解散。詳情請參閱活動專頁(元維基)。如蒙 應允,不勝感激。專此奉邀,敬候 示覆,並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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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在戊戌 恭賀新春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謹祝: 新春吉祥,身心康泰
學業進步,闔家平安 春卷柯南致意 |
新年快樂!
新年快樂! | |
祝閣下新春愉快,萬事如意!銘謝您過往對維基百科之貢獻!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5日 (四) 13:47 (UTC)[回复] |
過去一個月(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5項,已通過有12項。
人事變動
- Stang已當選行政員。
- 《關注度(音樂)指引§唱片》,添加唱片收錄準則。
- 《回退功能方針§回退功能適用範圍》(一),更新事實陳述。
- 《命名常規§括號》,加入技術限制陳述。
- 《關注度(數字)指引》,修改用辭,理順語句。
- 《行政員方針》,按實況,描述行政員現時可添加及移除確認用戶權及帳戶創建者權。
- 《騷擾方針》,標註濫用「提及」功能為騷擾。
- 《回退功能方針§回退功能適用範圍》(二),修改例子,移除被封禁用戶編輯,及加入回退者本人編輯。
- 《檔案版權標誌頁》,曾為方針,現已通過廢除。
- 《收錄準則§非戰場》,修改過時連結。
- 《命名常規(化學)》及《命名常規§化學》,前者正式確立為子方針,規範化學類條目標題。
- 《用戶核查方針》,修改及刪除頁頂語句,以釐清本地方針地位。
- 《收錄準則§非原創》,按實況更改,即論述可放置於計劃頁面空間。
- 《非原創研究方針》、《重定向指引》、《中立觀點方針》、《快速刪除方針》、《可靠來源指引》、《關注度(音樂)指引》、《騷擾方針》、《快速保留指引》、《權限申請方針》、《格式手冊‧鏈接》、《捷徑指引》、《善意推定指引》、《重定向指引》、《新頁面巡查方針》、《用戶名方針》、《騷擾方針》(二)、《回退功能方針》(二)、《管理人員權限申請指引》、《擾亂指引》、《關注度(數字)指引》、《大量訊息發送者指引》、《回退功能方針》、《行政員方針》、《翻譯指引》、《基金會行動方針》及《格式手冊》。
本期公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2月15日 (四) 17:58 (UTC)。[回复]
228
感謝阁下對"絕對多數認同"的三個提修案進行編修。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6日 (五) 17:01 (UTC)[回复]
- 管理員閣下在「前言」第一段所添加的這個敘述性編修[1],在「前言」第五段已經有重覆(詳列如下),請管理員明察!而且「原本前言第一段」寫的是二二八事件的「大事概括」(非時序性內容敘述),如今管理員閣下添加這段「導火線的局部治安事件」的「時序性內容敘述」去跟整個「大事概括」硬是混合在一起,這段內容的解讀就會造成問題,會讓讀者落入一個錯誤的迷思,先入為主的以為查緝私菸造成死傷這種局部治安事件,使得台灣民眾小題大作去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還去對外省人行報復攻擊,讓讀者誤以為是台灣民眾為了一件小事而去挑起暴動、造成先入為主的錯誤印象,形成不正確的命題。就二二八事件較細的流程,如"(1)事件背景"、"(2)事件導火線"、"(3)事件衝突擴大"、"(4)傷亡情況"、"(5)撫卹"的敘述一段一段來,如同二二八基金會網站裡"事件概述"的時序這樣排列[2],而不應該專挑其中"導火線"的"時序性敘述",置入到第一段中的「大事概括」,以開門見山、先入為主的方式拿查緝私菸做為歸因(真正原因才是政治腐敗經濟崩潰),直接造成讀者對二二八的錯誤理解。<=== 英文版本的二二八事件就沒有犯這種錯誤![3],請管理員詳查!
- 前言第一段(管理員於2018年2月15日(四)16:59添加的):
- 「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煙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4]
- 前言第一段(管理員於2018年2月15日(四)16:59添加的):
- 前言第五段已經有此敘述:
- 「1947年2月27日,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菸,因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成為事件導火線。隔天民眾前往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示威請願,但遭公署衛兵開槍掃射,使原先的請願運動轉變成為反抗政府行動」--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08:43 (UTC)[回复]
- 前言第五段已經有此敘述:
- 引言(第一段)是"總概"述,引言(各小段)是"分"述,如-背景、衝突經過(傷亡)、調查賠償,故無所謂重覆。在第一段加入"肇因"是去年己論議题,且有圆環緝煙事件專章說明緝煙血案是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導火線(肇因)。感謝管理员此段之編修。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09:23 (UTC)[回复]
(*)提醒,請管理員詳查
http://www.228.org.tw/228_overview.html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二二八事件介紹
http://228memorialmuseum.gov.taipei/ct.asp?xItem=1938462&ctNode=41711&mp=11900A
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網站---探索二二八事件
http://teacher.whsh.tc.edu.tw/huanyin/tw_teaching_2_3c.htm
二二八紀念碑碑文
請管理員查閱這些由專家學者所整理的權威資料,其在介紹二二八事件時並不會一開始就拿民怨臨界點的「導火線」(查緝私煙事件)去開門見山當開頭,他們很清楚知道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原因是什麼,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發生原因與輕重所在,而不會先入為主拿錯誤的歸因去誤導讀者落入其中誤以為原來這就是發生二二八的真正原因,請管理員能參照權威資料的作法,收回該用戶提出的問題編輯請求[5],不要引發編輯爭議,及造成誤導讀者。--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5:38 (UTC)[回复]
- 何謂權威主流認知-強調228官方(基金會)、碑文的資料如何云云。殊不知維基可貴之處,就是不以官方資料之第一手來源為依據。在藍綠分圍下,主政者可操控歷史、民粹可操控意識、課改可操控思想...何者為真?故維基只能客觀平衡敘述來由讀者參評,切不可喜好取樣。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5:59 (UTC)[回复]
- 維基百科:可靠來源:「我們只採納可靠的出版物發表的觀點,雖然編輯者當然應該尋找最權威的來源。與非原創研究相一致,我們不添加我們自己的觀點。」--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6:32 (UTC)[回复]
- 提請@Manchiu:管理員(※)注意因編輯請求執行詞句修整,應將(部分)意同之"重覆"(冗詞)移除-如"引言-第一段"(。事件中,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擊官署),與"引言-末段"-編請之原文-有誤差(政府還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並對受難者家屬予以賠償和恢復名譽,~此應併刪)-該句突兀未顺之處,建請移除,修編後內容如後:
- 引言-第一段之編請後內容:二二八事件是臺灣於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發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專賣局查緝員在臺北市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引起28(次)日的陳抗傷亡,更擴及後續臺灣民眾大規模反抗政府與攻佔官署,當地人對外省人的報復攻擊,國民政府派遣軍隊逮捕與鎮壓殺害臺灣民眾,事件造成民眾大量的傷亡,然而傷亡數字眾說紛紜,由數百人至數萬人不等。
- "引言-末段"之編請原文是:...1995年,時任總統李登輝公開向二二八事件受難者道歉,各地陸續為受難者建立紀念碑與紀念園區,中華民國政府後來將2月28日訂定為和平紀念日,建碑並對受難者家屬賠償和恢復名譽,但台灣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前後,還是紛傳抗爭與蔣介石銅像及228紀念碑遭破壞之情事。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8:20 (UTC)[回复]
@Manchiu:管理員好,釐清共識方針的「维基百科:拉票」就有說明:「以下行為被視為不適當的通知的特徵(且可能被視為擾亂):過量張貼訊息給個別使用者,或是給與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這種情況不應受理。其中長期到各個條目跟隨陪伴Chinuan12623的S89176與Ebay5678都有跟來投票[6],而S89176[7]與Ebay5678[8](看看這兩個帳號過去的活動就知道)關於此條目只有在Chinuan12623的身邊討論一起出現,看投票的時間點就知道,為特定目的而來,做得很明顯(Chinuan12623還因此打預防針去他們的討論頁要他們有主見做自己,因為太明顯了),而且跟本條目並沒有顯著關係,這個問題敝人在去年6月已經公開反應過了,看底下網址的粗體字部分就知道[9](這裡面請管理員詳讀,很重要!),這種塑造出來的號稱絕大多數共識是個假象,經過這段時間以來,其他管理員大都知道這種問題行為已經不想理,所以Chinuan12623才一直找閣下,請管理員查明。--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1:52 (UTC)[回复]
- Barter84拉傀儡分身被永封之人,還能大言不慚質疑他人拉票(見Barter84對228討論常重複跳針事項之我見-5 誣指拉票)。我有去找你質疑戶來投票?見[10],[11]是勸他們少來228討論,免得被你扣帽;另Matt Smith、Willy1018的多項支持票,Barter84你視而不見當空氣。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5:56 (UTC)[回复]
- Chinuan12623於1月7日進行呼叫Matt Smith、Willy1018前來二二八討論頁[12],自己不走歷史文獻,就愛靠拉人數搶高度的戰術來引誘管理員並壓制別人。--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8:19 (UTC)[回复]
- Barter84你記退了,我還通知了其他"曾在此頁面論述過"之人,通知內容為-閣下前次曾參論,續請關注-用戶有: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葉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們都是曾228參論者,續請參論眾求客觀,何來不宜。當我提醒你Matt Smith、Willy1018有多項支持票你視而不見當空氣,你竟還能扯到此拉人說,真是佩服。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9:45 (UTC)[回复]
- Chinuan12623於1月7日進行呼叫Matt Smith、Willy1018前來二二八討論頁[12],自己不走歷史文獻,就愛靠拉人數搶高度的戰術來引誘管理員並壓制別人。--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8:19 (UTC)[回复]
- Chinuan12623為達到目的,拉人數搶高度,從討論頁的呈現Chinuan12623閣下當真別人都看不出來?裡面多的是與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只要一一查詢上述各該用戶的編輯歷史,就知道光是到此一遊和根本不曾聞問的就有幾個人(管理員有時間可以幫忙查證,看看到底是誰在誤導管理員),Chinuan12623既然選擇把這些用戶供了出來,那救不了你。---Barter84(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1:44 (UTC)[回复]
- 1.什麼叫供了出來,亂扯一通,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葉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們都是曾228參論者,也涉編修,誰說是當前主題沒有顯著關係的使用者。2.該救的是你,找來其所謂與當前主題有顯著關係使用者的Qqqyyy、Mapayna傀儡罵人,WildCursive起人底騷擾與人身攻擊又WildCursive今再犯起底騷擾人身攻擊,你沒歉意也不知反省,最近還三番二次把Mewaqua扯進來,被你染的好像是你同國,皆反各項提案似的,事實上"九"個提案中他就僅反對過"一個"提案,且是有前題但書的。3.誣我拉票灌票,破壞規則。摘Outlookxp前給他人之對話:Chinuan12623與你意見不同,但他是個會尊重眾人多數意見、有民主素養的人,你可放心他是個正人君子。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3:53 (UTC)[回复]
- (※)注意Barter84多次找來對本人的離題、起底與人身攻擊之WildCursive現又出現違規,WildCursive翻怨已久,在前次編修案討論投票時間截止後自設投票,並且再次起底騷擾人身攻擊,我已其警告,如該員再犯請予糾處。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03:52 (UTC)[回复]
先預先祝你當選行政員
像是新年恭喜的話是我認為俗套的。行政員對我的印象來說,是感覺像是掛名用的,之前有好幾位寫信要提名我,但我都回絕的,因為我認為我用不到。受眾人投票擁護當選後,卻只掛名不做事,對我這崇尚克勤、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客家人來說是非常可恥的事情。
我希望你能至少以行政員的權限做出一些成就。--Outlookxp(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04:32 (UTC)[回复]
- 見投票頁上有幾位不錯的管理員支持-Outlookxp、Lanwi1、霧島診所、Antigng,閣下的品行與能力是受肯定,我也預先祝你當選行政員,但希如Outlookxp所言,要以行政員的權限做出一些成就來。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5:52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勤奋星章 | |
祝愿阁下当选行政员后,能一如既往延续高效率、零参与的优良作风! 10³(留言) 2018年2月17日 (六) 14:25 (UTC)[回复] |
給您的星章!
半星章 | |
先預祝當選,一半的星章是我對閣下個期望,下次我活躍時會把另一半也送出。 Zest 2018年2月17日 (六) 16:10 (UTC)[回复] |
舉報WildCursive屢次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
鑑往,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非屬"破壞",故於此正式舉報WildCursive屢次起人底騷擾與人身攻擊之乖張行為,請予處份。
- 第一次:WildCursive對本人的離題、起底與人身攻擊之言論,上述不當之言論已多為管理員裁核不宜刪除。
- 第二次:WildCursive留言-反對「當事者血腥警總」人士(仍留存於維基紀錄上之自行公開招供)違反迴避原則之漂白企圖。本人已留言警告,並告知管理員。
- 第三次:重貼之去年已遭管理員刪除之留文(做微修試圖規避糾處)內容再涉起人底騷擾、為獨裁者護航的威權遺緒、行銷自己..,等人身攻擊。
1.試問30年代跟80年代的機關與人有何關連?30年代的甲父行為要80年代的甲子負責?無限上綱,WildCursive屢次以此起我底犯"騷擾"方針,且有人身攻擊言詞。2.有關中華民國陸軍官校專科五期、陸軍官校專科班校友會、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我愛國旗嘉年華是否有廣宣利輸之疑,社群都已討論多次,無此疑慮並保留,也都獲DYK條目,甚至優良條目;另摘二位管理員對此相關看法。
而Outlookxp、Antigng已多次規戒其事項:
- A.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Outlookxp
- B.人身的指責請不要-Outlookxp
- C.文明方针指出,“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Antigng
- D.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Outlookxp
- E.WildCursive很惡意的人身攻擊:刻意持續找個從未對相關條目展現過瞭解的中國籍管理員以不合慣例的方式來護航其個人的問題版本。(PS:當時正反雙方有請求協助的管理員有Antigng、霧島聖、Outlookxp,都是很客觀的在答處雙方,且都是同時受理雙方協助,何來護航之衊詞)
- F.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
- WildCursive此第三次之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內容-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為重貼之舊(已刪除)留文,為去年5月管理員Antigng強烈建議停論,後由管理員Outlookxp以非屬於條目討論、臆測、攻擊性話語之討論,而警示不宜刪除;本人於2017年6月1日標註-本段落之貼文為Outlookxp、Antigng管理員警示不宜刪除。唯WildCursive惡意再次"連結"與"故修管理員已刪舊文"來規避處分,實不可取,其對管理員規戒事項置若罔聞,一再翻炒起人底騷擾、人身攻擊,請予"處份",並將此不當貼文同前次"刪除"。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18日 (日) 15:49 (UTC)[回复]
(*)提醒
- 我不會自行公開很直觀不用推理的自白個資,也沒人會如此,在維基"現有版面"我没有說過我名字與服務單位名稱,很多傳(圖)[13][14][15][16]的也不等同是多人寫的(文),不必去連結湊合影涉,維基是禁止對用戶去起底騷擾;另見維基會用"名字"的,多是"初進或單純"而不防人的,然人心險惡,後多會改"用戶名"來保護自己,這我们要去尊重,不能去挖出來召告天下,但惡質的用户,會去拼凑引導他人耒起底,是違反起底騷擾规定。
- Wildcursivew屢次質疑"陸軍官校專科五期"有利輸自宣之疑,有二位管理员曾對"陸軍官校專科五期"釋疑正當,請移見夲人(討論页)。其又質疑我主編幾個條目也涉,社群"可翻各條目前曾多次討論記錄"無慮,管理员也判定過,該些條目當前均為DYK或優特條目。
- 如果社群流覧夲人"討論页",會發現WildCursive以前稱我前輩、學長,有條目討論與提醒,協助"陸軍官校"之討論編寫,當然也有私下"電訊",他可能知我個资,我也知他服務過的單位,而WildCursive現翻臉原因在我"用户討論頁"有述。他現可能"會"再極力找拚連結资料耒起我底,再幺說是我自已公開资料,這是極不道德與違騷擾规定,感嘆人心難测,爾後有"維基群組或交誼之人"都要設防,那天被咬都不知道。
- 在維基一般人會談其專項或職場經驗,如老師、學生、法研、編作、科工...這是因聊此或有助於條目編修與拉進討論距離,我也不免於俗,WildCursive也不必再去勞心翻集我的資料,我說過的不外乎服務公職廿餘年,擔任過主官管,司理大項有過-政風監察、陳情申訴、心理輔導、民眾服務、動員救災、案件調查(上過法醫楊日松的課),小項則不計可數,我不知這些怎會讓我不能去編寫維基。現今"民進黨籍"的人不計可數,是否都不能寫民進黨相關條目。又社群若到WildCursive的用戶討論頁,貌似到了蔡政府、民進黨中央黨部,裡面一堆文武百官分配調遷討論,難到可就此質疑WildCursive能上達天聽,所以不可以寫蔡、蔣、民進黨、統獨之有關條目,當然不行;而30年代跟80年代的機關與人有何關連?30年代的甲父行為要80年代的甲子負責?無限上綱,還利益衝突呢。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20日 (二) 16:43 (UTC)[回复]
- 最後這點很重要,WildCursive自詡學過法律有實務經驗,那應知-個資保護法跟禁止起底騷擾之方針,如當事人未"同意"揭露其個資,如姓名、地址、連絡、工作...等身家資料,而故意揭漏公諸者涉法;同理,在維基中就算甲知乙用戶個資,未經同意亦不得揭露;又禁止起底騷擾之方針意旨,除非用戶自己揭露其個資,他人不得影涉拼湊來公示某人真實姓名與相關身家資料。Outlookxp、Antigng給的規戒-請以文獻為依據,而不是個人身分。人身的指責請不要。“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請節制對人的用詞,回到條目探討。這些攻擊性話語非屬於條目討論)等。請WildCursive銘記在心,勿知法犯法。
- (※)注意如閣下-1.認同前年二位管理員警示與刪除WildCursive之主文與討論。2.接受我之說明。3.認同前次Antigng-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來如此:版本與內容爭議背後的嚴重利害衝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煩請儘快"同步"處理此二件舉報案。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2月20日 (二) 17: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