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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耶路撒冷(阿拉伯语:القدس الشرقية,拉丁化:al-Quds al-Sharqit;希伯来语:מִזְרַח יְרוּשָׁלַיִם,拉丁化:Mizraḥ Yerushalayim)為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後由约旦控制的耶路撒冷市區,與由以色列控制的西耶路撒冷相對應。[a]自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起東耶路撒冷也被以色列控制,並被國際社會視為以色列佔領區之一。
東耶路撒冷一地包括了耶路撒冷旧城和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一些最神圣的圣地,如西牆、圣殿山和圣墓教堂,以及部分相鄰社區。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對東耶路撒冷一詞的定義不同,[b]巴勒斯坦當局依照1949年停戰協議,而以色列當局則是依照現耶路撒冷的行政區劃(基於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後的行政區劃)來定義東耶路撒冷。
儘管東耶路撒冷一詞意指「耶路撒冷東部」,其範圍其實也包括旧城以北和以南的社區,甚至依照廣義定義也包括部分旧城以西的社區。國際社會將以色列在西岸地區和東耶路撒冷建立的定居點視為非法,並不予承認。
耶路撒冷在1948年的第一次以阿戰爭中被約旦和以色列所爭奪。雙方在停戰後秘密協定分治耶路撒冷,東部交由約旦統治,並在1949年3月簽訂的羅德島協議中落實。[3][c]
時任以色列總理戴维·本-古里安在1949年12月曾指「一個猶太人的耶路撒冷是以色列國中有機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而約旦亦在翌年正式吞併東耶路撒冷。[6][7]兩者均分別在1950年1月和1950年4月被各自國會所確認。[8]按照美國政治學家伊恩·魯斯提克(英语:Ian Lustick)的説法,儘管東耶路撒冷和其周邊地區從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起一直被以色列控制,但其從未被正式吞併,[d]而聯合國大會也一致通過決議宣告所有單方面改變耶路撒冷地位的決定均爲無效。[11]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巴解)在1988年所通過的《巴勒斯坦獨立宣言》中表明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的首都。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亦在2000年通過決議宣告耶路撒冷為其首都,決議亦在2002年10月獲自治政府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確認。[12]此後以色列關閉東耶路撒冷境内所有與巴解有關的非政府組織,並指1993年簽署的《奧斯陸協議》並不允許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在耶路撒冷運作。[e]2017年12月13日伊斯兰合作组织承認東耶路撒冷為巴勒斯坦國的首都。
自2017年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起,發給東耶路撒冷境内以色列定居点的建築執照按年增加六成。而巴勒斯坦人雖然為當地主要人口,但獲批的建築執照從1991年迄今只占總數三成。[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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