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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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情(英語:flirting),古稱調光[1]、拿情[2]、做光、討探,今俗稱撩,是一種挑動情意的人際行為,指含情地挑逗、取悅或魅惑別人,以使之春心蕩漾。調情透過語言、文字、神情或肢体语言傳達,可能帶有性的意味。調情可能意在發展彼此關係,導向親密、浪漫或性關係;也可能只是嬉戲,權當消遣娛樂,此情形又稱打情罵趣(俏);再或是欣賞他人,敞開心扉、悅納自己,點綴生活。
調情一般比雙方實際關係稍顯親密,但應符合社交禮儀。調情可以歡快愉悅,亦可啼笑皆非,亦或一語雙關,以明面上的語義包裹較有暗示性的意味。在肢體動作上,可以轻拂頭髮、交流眼神、短暂触摸、開放姿態、靠近對方。當中可以表現得比較害羞、誇張或輕浮,譬如改變語速、語調及音量,刻意贊許、钦羡對方,或假裝意興闌珊,挑釁、質疑、嘲弄對方,從而增加兩人之間的張力,考察彼此能否契合。
不同文化的社交禮儀不同,調情也因而有所不同,例如交際距離、對視時長、肢體碰觸等[3]。一般社交禮儀不贊成對不熟悉的人直接表達性方面的興趣,但若間接或暗示性地傳達,即調情,有時是可接受的。此外,有些舉止放之四海而皆準。例如個體生態學家Irenäus Eibl-Eibesfeldt(英语:Irenäus Eibl-Eibesfeldt)發現,從非洲到北美等地,女性調情有共通之處,例如長時間的注視,頭略傾斜,加上淺淺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