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日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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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日同盟(英語:Anglo–Japanese Alliance),日本作日英同盟(日语:日英同盟/にちえいどうめい nichi-ei dōmei),簽訂於1902年1月30日,條約立即生效,到1923年失效。意旨為英國和日本兩國為了維護其各自在大清與大韓帝國的利益而結成的互助同盟。盟約雙方對大清及大韓帝國的獨立地位達成共識,承認且尊重各自在兩國的所具有的特殊權益及對其進行保護的行為。簽約方承諾在另一方對清韓二國發起的戰爭中保持中立,並保證在簽約國與多於一國進入戰爭狀態時給予支持。[1]而日本在同盟後不久,即展開日俄戰爭。
在英國方面,在拿破崙戰爭後的數十年,大部份時期採用「光榮孤立」之外交政策。然而,經過三國干涉還遼和布尔戰爭以後,再加上在十九世紀末德意志帝國、奧匈帝國及意大利王國組成的「三國同盟」,法蘭西第三共和國和俄羅斯帝國組成的「法俄同盟」兩大陣營,英國感到自己在國際上是受到孤立的。因此,英國在1902年以後便決定放棄其孤立政策,開始尋求盟友。開始時,英國嘗試與德國結盟,失敗後便與日本在1902年結盟。這個安排,是由於英國想利用日本箝制俄國和德國在遠東尤其在大清的發展。事實上,在兩國互利下,該同盟條約陸續展延至1923年,於1923年8月17日正式失效。
同盟在倫敦的蘭士登侯爵邸[2],由日本駐英公使林董和英國外交大臣蘭士登侯爵亨利·佩蒂-菲茨莫里斯簽訂。
日本以此為契機,將大多黃金儲備存在倫敦,其中有一半投資在英國國債,或提供倫敦存款銀行借貸。[3]
1902年1月30日,英國與日本簽訂盟約,即第一次英日同盟。於1905年8月12日再續盟約,簽訂第二次英日同盟。1911年7月13日再續盟約,簽訂第三次英日同盟。可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俄羅斯及德國在遠東對英國的威脅基本已經消除,反而日本反過來在遠東坐大,成為英國最大威脅,故在1923年8月11日,英日不再續盟,同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