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J·克里滕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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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乔丹·克里滕登(英語:John Jordan Crittenden,1787年9月10日—1863年7月26日)是位来自美国肯塔基州的政治家,曾担任该州联邦众议员和联邦参议员,并在威廉·亨利·哈里森、约翰·泰勒和米勒德·菲尔莫尔三位美国总统任内出任了两届联邦司法部长。他曾担任第17任肯塔基州州长,并且还曾是该州的州议员。虽多次有望成为总统候选人,但他始终没有同意参选。
约翰·J·克里滕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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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和第22任美国司法部长 | |
任期 1850年7月22日—1853年3月4日 | |
总统 | 米勒德·菲尔莫尔 |
前任 | 里沃迪·约翰逊 |
继任 | 凯莱布·顾盛 |
任期 1841年3月5日—1841年9月12日 | |
总统 | 威廉·亨利·哈里森 约翰·泰勒 |
前任 | 亨利·吉尔平 |
继任 | 休·拉格里 |
第17任肯塔基州州长 | |
任期 1848年9月6日—1850年7月31日 | |
副州长 | 约翰·L·赫姆 |
前任 | 威廉·奥斯利 |
继任 | 约翰·L·赫姆 |
美国众议院议员 来自肯塔基州第第8国会选区 | |
任期 1861年7月4日—1863年7月26日 | |
前任 | 威廉·西姆斯 |
继任 | 威廉·兰德尔 |
肯塔基州联邦参议员 | |
任期 1855年3月4日—1861年3月4日 | |
前任 | 阿奇博尔德·迪克森 |
继任 | 约翰·布雷肯里奇 |
任期 1842年3月31日—1848年6月12日 | |
前任 | 亨利·克莱 |
继任 | 托马斯·梅特卡夫 |
任期 1835年3月4日—1841年3月4日 | |
前任 | 乔治·比布 |
继任 | 詹姆斯·莫尔黑德 |
任期 1817年3月4日—1819年3月4日 | |
前任 | 马丁·哈丁 |
继任 | 理查德·约翰逊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约翰·乔丹·克里滕登 John Jordan Crittenden (1787-09-10)1787年9月10日 美国肯塔基州凡尔赛 |
逝世 | 1863年7月26日(1863歲—07—26)(75歲) 美国肯塔基州法兰克福 |
政党 | 美国统一党(1861至1863年) |
其他政党 | 民主共和党 (1825年以前) 国民共和党 (1825至1830年) 辉格党 (1830至1856年) 美国人党 (1856至1859年) 宪政联合党 (1859至1861年) |
配偶 | 莎拉·李 玛丽亚·诺克斯·托德 伊丽莎白·莫斯 |
母校 | 华盛顿学院 威廉与玛丽学院 |
专业 | 律师 |
宗教信仰 | 长老宗 |
签名 | |
军事背景 | |
服役 | 肯塔基州民兵 |
参战 | 1812年战争 |
克里滕登从政初期曾多次当选肯塔基州众议员并成为议长。随着第二党体系出现,他与国民共和党(之后的辉格党)联盟,是亨利·克莱的热心支持者,并且反对以安德鲁·杰克逊和马丁·范布伦为代表的民主党人。1828年,约翰·昆西·亚当斯总统提名克里滕登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联邦参议院中杰克逊的支持者于是拒绝确认这一提名来还以颜色。接下来克里滕登一度担任肯塔基州州务卿,但没过多久就经州议会推举成为联邦参议员,这以后他还将三次当选参议员,但任期没有连续。威廉·亨利·哈里森就任总统后任命克里滕登担任联邦司法部长,但哈里森因病去世仅5个月后,克里滕登就因与继任总统约翰·泰勒的政治分歧而辞职。
1842年,克里滕登再次当选联邦参议员,一直任职到1848年再辞职竞选州长,希望自己的选举胜利能为扎卡里·泰勒在1848年大选中肯塔基州的选情带来助益。泰勒成功当选,但克里滕登为避免受到以职权便利换取仕途的指责而谢绝总统到其内阁任职的邀请。1850年泰勒去世后,克里滕登辞去州长职位,接受米勒德·菲尔莫尔任命再次出任联邦司法部长。
19世纪50年代中期,辉格党瓦解冰消,克里滕登加入一无所知党(又名美国人党)。司法部长任期届满后,他再度入选联邦参议院,在任上呼吁各方就奴隶制问题达成妥协,避免国家四分五裂。残酷的党派斗争使得国家分裂的威胁加大,克里滕登仍然试图折冲樽俎,在各党派中寻求中立,他还组建了宪法联盟党,但没有接受该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参加1860年大选。1860年12月,他起草了克里滕登妥协,希望通过一系列决议和宪法修正案来避免内战,但国会没有采纳这些建议。1861年,克里滕登当选联邦众议员,任期内始终努力在南北双方达成和解。1863年,他宣布自己有意竞选连任,但在这年7月就与世长辞,享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