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主教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总主教(英語:archbishop),也翻譯為大主教,是基督教传统教会的一种高階聖職人員,根据天主教及聖公會的制度,数个教区组成一个教省,其中會設有一個總教區,總教區的正權主教則稱為總主教;而教省總主教在省属教区中有某些权限[1]。通常兼任省屬教區主教組成的主教團團長。不過這一職銜在聖秩聖事三階級的分類上和一般的主教是同等的。頭銜簡稱為『abp.』[2] 埃塞正统教会加西總主教亚伯拉罕
总主教(英語:archbishop),也翻譯為大主教,是基督教传统教会的一种高階聖職人員,根据天主教及聖公會的制度,数个教区组成一个教省,其中會設有一個總教區,總教區的正權主教則稱為總主教;而教省總主教在省属教区中有某些权限[1]。通常兼任省屬教區主教組成的主教團團長。不過這一職銜在聖秩聖事三階級的分類上和一般的主教是同等的。頭銜簡稱為『abp.』[2] 埃塞正统教会加西總主教亚伯拉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