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奧辛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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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奧辛鴨事件是2009年11月發生在臺灣高雄縣一起養鴨場受戴奧辛汙染的事件。2009年11月,高雄縣大寮鄉新厝路的一養鴨場,經檢驗發現鴨隻的戴奧辛(IUPAC名:1,4-dioxin)含量超標達二到六倍之多,疑似為受熔煉廢鐵產生的爐渣等廢棄物污染,由縣政府環保局會同環保署將9000多隻鴨撲殺。
事实速览 日期, 地点 ...
日期 | 20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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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華民國(臺灣)高雄縣大寮鄉 |
起因 | 一非法養鴨場疑似受熔煉廢鐵產生含戴奧辛的爐渣污染 |
结果 | 9000多隻鴨被撲殺 |
影响 | 養鴨業者處以罰金、監察院對環保署、高雄縣市工業局提出糾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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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的養鴨場未經申請,故為違法經營,遭政府機關處以罰金,業者稱該批鴨為其所養殖的第一批鴨子,由於均尚未長成成鴨,並無流入市面。但當地居民指出養鴨場已有十幾年歷史,反駁業者的說法,也有學者指出三年前即已發現當地在養鴨。[1][2]。時任立法委員黃淑英質疑可能有近十萬受污染的鴨隻已流入市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