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島印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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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厘島印度教 (英語:Balinese Hinduism;印尼語:Agama Hindu Dharma; Agama Tirtha; Agama Air Suci; Agama Hindu Bali) 是印尼巴厘島上大多數人所信奉的印度教。[1][2][3]巴厘島人的印度教信仰具有獨特的模式,信徒把當地的泛靈論、祖先崇拜(參見皮楚·帕克薩(英语:Pitru Paksha)),以及對佛教聖者或菩薩的崇敬都融入其中,與別處的印度教有所區別。
居住在印尼群島人口的主要宗教信仰是伊斯蘭教 (佔86%,參見印尼宗教)。[4]巴厘島是個例外,當地居民約有87%自認為印度教徒(約佔印尼總人口的 1.7%)。[4]印尼在1949年實際脫離荷蘭而獨立,但在1945年已自行宣布獨立,所制定的憲法(參見印尼憲法)中宣示保障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5]而人類學家和巴厘島歷史和宗教學者米歇爾·皮卡德 (Michel Picard) 在1952年表示,受到保守派控制的印尼宗教事務部(英语:Ministry of Religious Affairs (Indonesia))對於可接受“宗教”的定義有嚴格限制。[5]宗教事務部所定義可被接受的是“一神論”,並編纂有經典的宗教,並增加一些額外要求。[5][1]此外,印尼政府對於那些不信仰官方認可一神論宗教的人,將不給予公民權利(例如投票權)。[1]人口數目居於少數的巴厘島印度教徒適應政府規定,並宣布他們的印度教是一神論,並以一種在政治上符合阿加瑪(Agama,官方許可宗教)規格的形式提出。巴厘島印度教最終得到印尼政府承認,成為官方許可的宗教。[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