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 (奥斯曼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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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或地区(土耳其語:Vilayet,土耳其語發音:[vilaːˈjet],音译为“维拉亚特”或“维拉耶”),奥斯曼帝国后期的一级行政区划,也有译为省或行省,1867年1月27日,奥斯曼帝国颁布《维拉亚特法(英语:Vilayet Law)》[a]后正式将全国原来的各个省份(Eyalet)重新划分为州。[1]在全国范围内颁布的《维拉亚特法》是“坦志麦特”系列改革的一部分,被载入了1856年的皇家法令(英语:Ottoman Reform Edict of 1856)。省区改革首先在多瑙州(英语:Danube Vilayet)实施,多瑙州为改革派的重要人物米德哈特帕夏专门在1864年成立的。改革是逐步推进的,直到1884年,才扩展到帝国的全部省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