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 (英国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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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英語:Anne,又譯為安;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註 1]),通称安妮女王(Queen Anne),1702年3月8日起成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三国女王。1707年5月1日,英蘇《联合法令》正式生效,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合并为大不列顛王國。于是她以大不列颠女王名义继续统治,直到1714年逝世。
安妮女王 Queen Ann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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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女王 | |
英格兰女王、苏格兰女王 | |
統治 | 1702年3月8日-1707年5月1日 (5年54天) |
加冕 | 1702年4月23日 |
前任 | 威廉三世 |
大不列颠女王 | |
統治 | 1707年5月1日-1714年8月1日 (7年92天) |
繼任 | 乔治一世 |
爱尔兰女王 | |
統治 | 1702年3月8日-1714年8月1日 (12年146天) |
前任 | 威廉三世 |
繼任 | 乔治一世 |
出生 | (1665-02-06)1665年2月6日 英格蘭王國伦敦圣詹姆斯宫 |
逝世 | 1714年8月1日(1714歲—08—01)(49歲) 大不列颠王国英格兰伦敦肯辛顿宫 |
安葬 | 1714年8月24日 |
配偶 | 丹麦的乔治王子 |
子嗣 更多... | 玛利亚女勋爵 安娜·索菲娅女勋爵 格洛斯特公爵威廉亲王 玛利亚 乔治勋爵 |
王朝 | 斯图亚特王朝 |
父親 | 詹姆斯二世及七世 |
母親 | 安妮·海德 |
宗教信仰 | 英格蘭教會 |
簽名 | |
安妮是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国王詹姆斯二世及七世与夫人(即位前)安妮·海德的次女。1683年,她与丹麦的乔治王子结婚。1701年,英格兰王国议会通过《1701年嗣位法令》,安妮被確認為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的王位继承人。1702年威廉逝世,安妮即位为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三国女王。1707年,英格兰王国议会与苏格兰王国议会合併,两个国家真正地联合在一起。
自1701年起,安妮就飽受體質虛弱及無後嗣問題的困擾,即使當年的“嗣位法”規定:排除掉所有天主教徒的王位繼承權之後,英國王位將由新教的汉诺威王朝繼承,但安妮和多數英人卻認為這樣的安排並非最令人滿意的選擇。1710年後,托利党领袖、国务大臣博林布鲁克勋爵多次与安妮的弟弟、老王位觊觎者詹姆斯·弗朗西斯·爱德华·斯图亚特联系,希望詹姆斯能夠放弃天主教信仰来换取王位继承权,但遭到詹姆斯拒绝。1714年,安妮女王在驾崩前任命第一代什鲁斯伯里公爵查尔斯·塔尔博特为首席大臣(至关重要的财政大臣),確保新教的汉诺威选帝侯格奥尔格一世·路德维希,能夠安全地繼承英國王位。
雖然安妮才智平庸[1],但她虔誠篤實的性格,配上一定的政治敏銳度,使她經常能順應民意、放權國會與才幹大臣(約翰·邱吉爾為首),促進了議會制的發展。加上當時英國軍事與經濟的發展都一片大好,1713年的《烏得勒支和約》更使英國大獲其利並上升為一流大國(成為超越荷、法的海上首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