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权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城市权(英語:right to the city)是昂希·列斐伏爾在1968年出版的《城市权》(Le Droit à la ville)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和口号[1][2],并且最近被社会运动、思想家和一些进步的地方政府重新使用,以号召采取行动,使城市恢复为共同创造空间——免于近两世纪来商品化和资本主义对社交的冲击以及全球范围的空间不平等(英语:Spatial inequality)的生活场所。[3] 莱谢克·科拉科夫斯基和亨利·列斐伏尔,1971年 海得拉巴,来自拆迁建筑工人贫民窟的贫困儿童望着富裕的邻居
城市权(英語:right to the city)是昂希·列斐伏爾在1968年出版的《城市权》(Le Droit à la ville)一书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和口号[1][2],并且最近被社会运动、思想家和一些进步的地方政府重新使用,以号召采取行动,使城市恢复为共同创造空间——免于近两世纪来商品化和资本主义对社交的冲击以及全球范围的空间不平等(英语:Spatial inequality)的生活场所。[3] 莱谢克·科拉科夫斯基和亨利·列斐伏尔,1971年 海得拉巴,来自拆迁建筑工人贫民窟的贫困儿童望着富裕的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