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政治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不丹自2008年7月18日起实行君主立宪制。不丹国王为国家元首,行政权由首相領導的部長會議(宗卡語:ལྷན་རྒྱས་གཞུང་ཚོགས་;威利轉寫:lhan-rgyas gzhung-tshogs)行使。立法权分属由上议院的国家委員会和下议院的国民议会所組成的两院制议会。2007年時颁布的皇家法令也解除之前对政党的禁令,以迎接隔年的國会选举[1]。2008年,不丹通过了首部现代宪法,将政府運作模式和以民主多党制的為基礎的法律框架编入憲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语气、格式、標點等使用恰当。 (2024年2月24日)
不丹自2008年7月18日起实行君主立宪制。不丹国王为国家元首,行政权由首相領導的部長會議(宗卡語:ལྷན་རྒྱས་གཞུང་ཚོགས་;威利轉寫:lhan-rgyas gzhung-tshogs)行使。立法权分属由上议院的国家委員会和下议院的国民议会所組成的两院制议会。2007年時颁布的皇家法令也解除之前对政党的禁令,以迎接隔年的國会选举[1]。2008年,不丹通过了首部现代宪法,将政府運作模式和以民主多党制的為基礎的法律框架编入憲法。 此條目需要編修,以確保文法、用詞、语气、格式、標點等使用恰当。 (202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