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分立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權力分立(英文:Separation of Powers),係指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唔俾佢哋集中喺單一機關入邊嘅設計。呢個名詞首先由啟蒙時期法國嘅哲學家孟德斯鳩提出,而咁嘅設計通常以三權分立而為人所知。 三權分立,即係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共同存在,地位平等而且互相制衡嘅政權組織形式,係而家世界多數國家普遍用嘅一種政治制度。同渠相對立嘅政權組織形式係議行合一制。
權力分立(英文:Separation of Powers),係指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唔俾佢哋集中喺單一機關入邊嘅設計。呢個名詞首先由啟蒙時期法國嘅哲學家孟德斯鳩提出,而咁嘅設計通常以三權分立而為人所知。 三權分立,即係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政府機構共同存在,地位平等而且互相制衡嘅政權組織形式,係而家世界多數國家普遍用嘅一種政治制度。同渠相對立嘅政權組織形式係議行合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