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暴力From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警察暴力 (英文:Police brutality) 係執法人員,多數係警察,用得太多暴力嚟維持社會治安嘅情況,好多時都係針對某一個或者一班人[1]。呢個屬於警察嘅失當行為嘅極端,如果非常嚴重會引致有人重傷或者死,例如美國嘅佐治弗萊案或者香港嘅郭振江案咁。 喺Montreal嘅一次集會,警察用咗過度嘅暴力嚟鎮壓示威者 警察暴力嘅例子可以包括:毆打、槍擊、令人窒息、同埋亂咁用電槍等等[2][3]。
警察暴力 (英文:Police brutality) 係執法人員,多數係警察,用得太多暴力嚟維持社會治安嘅情況,好多時都係針對某一個或者一班人[1]。呢個屬於警察嘅失當行為嘅極端,如果非常嚴重會引致有人重傷或者死,例如美國嘅佐治弗萊案或者香港嘅郭振江案咁。 喺Montreal嘅一次集會,警察用咗過度嘅暴力嚟鎮壓示威者 警察暴力嘅例子可以包括:毆打、槍擊、令人窒息、同埋亂咁用電槍等等[2][3]。